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煤制甲醇项目总投资56.49亿元,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,建设100万吨/年煤制甲醇生产线万吨MTO级甲醇(折纯),副产硫铵2.32万吨、硫磺2.22万吨、液氧640万标方、液氨640万标方。项目新建2台(套)2000吨/日粉煤气化炉、1套变换装置、1套低温甲醇洗装置和1套100万吨/年甲醇合成装置等,新建1台(套)420吨/小时锅炉、1套10万标立方/小时空分装置,配套总变、甲醇中间罐区、尾气处理、变电所、机柜间、换热站等公辅设施。
建设规模:建设100万吨/年煤制甲醇生产线万吨MTO级甲醇(折纯),副产硫铵2.32万吨、硫磺2.22万吨、液氧640万标方、液氨640万标方。
建设内容:新建2台(套)2000吨/日粉煤气化炉、1套变换装置、1套低温甲醇洗装置和1套100万吨/年甲醇合成装置等,新建1台(套)420吨/小时锅炉、1套10万标立方/小时空分装置,配套总变、甲醇中间罐区、尾气处理、变电所、机柜间、换热站等公辅设施。
环评工作程序: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(含资料收集、现场踏看等)→开展环评工作→编制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含反馈公众意见)→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专家评审→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→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。
环评主要工作内容:①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,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、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。②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。③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、水环境、声环境、土壤、生态环境、环境风险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。④评价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。⑤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。⑥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,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。⑦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,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。
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中的规定和要求,本项目环评需进行公众参与,要求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,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。
本次信息公示是为了让公众知道本次建设项目的名称、选址以及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,告知公众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评价单位的有关信息,同时让广大公众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,针对项目建设情况,客观、公正、真实地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建议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后,将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、当地环保部门,评价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,并且在随后将以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、个别访谈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建议和意见,为评价单位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。
据悉,山焦飞虹100万吨/年煤制甲醇作为100万吨/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的填平补齐项目,是保证60万吨/年烯烃项目原料供应的重要措施。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/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洪洞赵城精细煤化工园区内,现有焦化工程北侧,生产规模为年产烯烃60万吨、聚乙烯30万吨、聚丙烯30万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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